距离

大学期间,有一帮关系不错、志同道合的同学,大家平常都是称兄道弟,歌诗唱和,扯谈吹牛,不亦乐乎。毕业后,我进入万恶的电视台,成为一名电视民工,至今已有六年多。六年时光,如匆匆流水,改变着每一个人。

毕业后大家各奔前程,大多散落在广州、深圳一带,也有几个回乡创业,老蔡和宏宇就是其中代表。我们本科毕业后,老蔡又读了两年研究生,毕业后选调了原籍,做了大学生村官。宏宇则是在校期间认识一湖南妹子,最后两人双双回到他的老家广西玉林,一年后考取当地公务员。

老蔡和宏宇,这二人一个选调当村官,一个考取公务员,可谓殊路同归。然而两人同为公仆,如今文风却是迥然不同,颇为有趣,试着盘点一二。
这是老蔡同学今年9月25日从任职县城回乡时的所见所闻记录,《一场打架事件的随想》。文字不长,抄录于此:
今天从县城回乡下老家,路遇一起打架事件。

事情的缘起很简单。我们走的那条路正在修水泥路,路况十分不好,汽车在途中遭遇堵车。车上一年轻小伙,自告奋勇说下去帮忙疏通。果然,不多时,我们 身旁的一辆载货车就缓慢后退了,但是在年轻小伙要求堵在路中的另一辆载货汽车后退时,该车司机言语很冲地说“不退,堵死算了。”年轻小伙火冒三丈,踢着驾 驶室的车门,要司机下来,那司机就下来了,两人说了不到三句话,只见年轻小伙挥拳打在了司机的脸颊上,两人马上就扭打到了一块,倒在了路旁的土堆上。厮打 之间,双方都掉入了公路边一个浑浊的水塘中。车上的乘客们见此情形,纷纷下车靠近去观看,过了好一会儿,才见双方从水塘里爬上来。两人浑身都湿漉漉的,司 机的额头上流着血。上岸后,双方都没有闲着,立马打电话叫人。年轻小伙就是那附近的人,不多一会儿,就见几个年轻人从不同方向赶了过来。这时候,路好像突 然又疏通了,前面的车辆开始缓缓前进,于是乘客们都上车来,绕过堵在路上那打架司机的载货汽车,往前开去。车走的时候,我隐约看见一个年轻小伙挥着一块很 长的木板朝一个人打过去,不过看得不是很真切。随着车子的行进,后面的人与事很快就淹没在了滚滚灰尘之中。途中车上的司机跟后面的司机打电话问情况,据说 都堵在了路上,走不动了。

故事并不精彩,场面也不火爆,远比不上看电影来的刺激,然而对我来说,却不能不想到几个问题。

其一,为什么我们的管理如此缺位与无效?按理说,一边修水泥路,一边通车,只要协调得好,完全是可以做到畅通的,即使有小小的麻烦,应当也可以马上 解决。办法很简单,就是采取单向放行的方式,一边一边地走。事实上,也是采用了这样的办法。可是,为什么采用了这样的办法,却还是“梁山的军师——无用 (吴用)”呢?如果管理得严格一点,执行的力度大一点,是不是就不至于发生这种无谓的打架事件?

其二,为什么我们的人素质是如此之低劣?明明知道修路,明明知道容易堵车,可是有些司机却全然不顾,不遵守规则,见缝插针,有一点空隙就千方百计往 里钻,挖空心思想要超过别人的车,停在靠前的位置,不会考虑这样是不是会把别人的路堵死,也把自己的路堵死。我们的年轻小伙,其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帮助 大家顺利通车。可是,其方法却是如此的简单粗暴,其行为却是如此的丑陋不堪。不到三言两语,就拳脚相向,如此横蛮,如何能够解决问题?如果司机守规矩一 点,如果司机讲话的时候不是那么冲,如果年轻小伙更有耐心一点,是不是就不至于发生这种无聊的打架事件?

其三,为什么我们对别人的事情是如此的漠不关心?打架了,出事了,这么多人,却没人上去拉架,没人上去劝解,全都充当了“看客”,如看戏一般、看电 影一般地对待。我们都如害怕瘟疫一般地害怕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伸出友爱之手,消除矛盾,消除误会,化解恩怨。对别人的困境,我们都只是远远地站着,不愿 意靠近,甚至不敢靠近。我们害怕什么?我们究竟为什么这么冷漠?是因为我们彼此之间缺乏彼此的信任,缺乏维护社会公平、秩序的正义感、责任感,害怕惹祸上 身、引火烧身。于是,只能如乌龟一般地龟缩起来,“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如果看客们热心一点,积极一点,是不是就不至于让这种无知的打架事 件事态扩大?

现如今,新化上下正在举全县之力,全力争创省级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其决心之坚,其措施之硬,其力度之大,其效果之明显,常常让我感慨万千,以 此为荣。但是,如果我们的人素质不提高,则又如何同心协力实现目标?君不见,公交车上,你拥我挤,抢占座位,对老人、孕妇熟视无睹;交通高峰,车流密布, 谩骂不绝,喇叭乱鸣,摩托、小车挤占车道,视若无见;街道两旁,吆喝四起,各类小摊小贩随地摆铺,毫无规则;大人小孩,乱丢垃圾,随地吐痰,横穿马路,岂 有一点文明之气象?若这些陋习不除,这些毛病不改,我们有何面目说自己是文明人,是高素质的人?又有何脸面大言不惭说我们是卫生之城、文明之城?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一次小小的打架事件,何尝又不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这个缩影告诉我们的,是我们新化在争创文明,提高素质的路上,仍然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而我们整个社会重建道德体系,真正形成和谐、关爱、互助的良好社会氛围,却更加任重而道远!

(谨记于辛卯年9月25日)
我当时看到这篇文字后,在饭否上说了这么一句:“文章叙事简洁,思路清晰,分析透彻,高屋建瓴,充分展现了一位人民公仆忧国忧民的家国情怀,强烈推 荐。”不乏揶揄之意。后来看到同为大学同学的定总在新浪微博发的一条消息,感叹“时间真是一把杀猪刀”,才知道他也看了老蔡同学的这篇文字。

再来对比一下同为公仆的宏宇同学的文字,这是他12月3日和当年被他拐带走的湖南媳妇儿张菲菲同学周末同游大容山的游记,题为《携妻游大容山记》。文字很短,配图很多,现在只抄录文字于此。
记得老婆说过,来玉林这么多年,都没去过大容山,太可惜了。在某个周末,我悄悄在一个徒步群里报了名,对她说,咱们周末就出发!

星期六早上,两个人一身休闲装备,我还背着老婆网购回来的双肩包,7点钟就到文化广场去集中。一起出发的有几十个人,塞满了两辆中巴车。晨曦未现, 凉风徐荡,车子往北,从城北街道到北市镇,又从北市镇的小路拐到山里,在山脚的一个小山村停了下来。这里山树处处,空气含香,偶有鸡鸣犬吠,交错伫立的泥 砖瓦房,颇有点世外桃源的味道。

由于走的是不用交门票的山路,所以行程还是比较远的,从山脚到山顶一共爬了3个小时。按道理,这天应该是个大晴天,但是在山里,却是看不到一点太 阳。抬头只看见山头是淡淡的云遮雾绕,低头看去,翠绿的山林中偶有几条蜿蜒的小道,出发时的村庄已经是淹没在无尽的绿色海洋中了。放眼直视,依稀可辨远处 的环山泥路,好像是来时的道路。

出了一身汗,爬到半山腰的地方,听见了前面游人惊喜的欢呼声。沿着花草掩映的石阶路向前走去,一阵阵水鸣的声音听得越来越真切。果不其然,转了一个 湾,一道亮丽的瀑布呈现在眼前,真是给人一个惊喜!它静静地隐藏在这里,不咆哮,只低语,蜿蜒流转,你见或不见,不悲不喜。曲折的形状有如倩女聂小倩的白 纱,一收一放,铺陈在山水绿意之间。
QQ空间里有人评论,“好有文采”。而老蔡的“随想”,评论中有“像政府文件”之语。同为大学中文系高材生,毕业后同为政府公职人员,两篇文字,蔡文官样文章十足,宏宇文字清新朴实中略透文采,两人文字的风格差距如此之大,真是很有意思的事啊。


可能两篇文字一为游记,一为议论,两者没有可比性,那么再来拿老蔡同学今年八月份陪同领导视察时的一篇游记,题为《鹳鹊界游览诗一首》。
辛卯年八月,溽暑日消,秋意渐浓。恰逢市纪检监察办公室工作会议,倾心接待,驱车紫鹊。感山水之灵气,得自然之造化,醉心 其间,心不能已。陈主任雅怀,撰金玉之词,王主任精鉴,一语道得失。吾受此感染,虽才学卑微,见识浅陋,亦愿小试才情。冥思苦想,成打油诗一首,遂抄录于 此,贻笑于大方之家。

夜宿紫鹊
暮色茫茫笼峻峰,
烟云缭绕似神临。
风来飒飒听松响,
雨打竹林如歌声。
夜近柴门闻犬吠,
四顾苍穹数点星。
晨起喜看青山色,
更添秋意一万重。
当中那句“陈主任雅怀,撰金玉之词,王主任精鉴,一语道得失。”让我乐了一个晚上。这时更能体会定总那句“时间是杀猪刀”的感慨。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有多远,随着时间推移、人世沧桑,只会越来越远。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同为公仆,你还能写写游记抒怀,我只能做政府报告了。

巧合

昨天晚上接到一个我的发小儿的电话,问到近况,他说自己跟别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成为美国3M公司在江苏某地区的代理商。

我当晚特地上网Google了一下3M是一家什么公司。今天中午,收到亚马逊(amazon.cn)的Email,在推荐商品的首页,就是3M的产品推荐。

难道是Google记录了我的搜索记录,然后把这个信息卖给亚马逊,然后,亚马逊就发来定向广告?这未免也太巧合了吧。

旧时记忆(二)

离开家乡近十年,自从到外地求学开始,就没有再吃过家乡新鲜的煮玉米。每次看到街边卖煮玉米的,总忍不住多看几眼,却从未上前买一根尝尝。我知道,在远离家乡的南方,煮玉米不会有家乡的味道。今年十月的某天晚上,去烈士公园做采访,我们几个人都没吃晚饭,就每人在公园门口买了一根煮玉米充饥,咬一口,味同嚼蜡。

印象中煮玉米是小时候最好吃的东西之一。每年九月下,田里的玉米渐渐长成熟,趁着玉米苞谷未老熟之前,掰下来放在大铁锅里煮,大铁锅里水一滚开,新鲜玉米的清香飘散出来,一手捞起,抓在手里也不怕烫,就啃起来。香甜可口,吃完一根,唇齿留香。

煮玉米虽好吃,每年秋天收玉米的季节,却一点儿也不好玩。

每年芒种过后,从玉米种子在田里撒下去的那一刻,三四个月的辛苦劳作就要开始了。以前我们那里还没有玉米播种机,后来虽然有玉米播种机,但是很多农人既用不起,也不喜欢机器播种,机器撒下的种子不均匀,土地里有一片撒多了密了,有一片少了疏了,农人不满意,还是自己播种放心些。先用锄头在地里挖一个小坑,然后把几颗玉米种子撒进坑里,一只脚把挖坑挖出来的土一扫,轻轻覆在种子上,一粒玉米就算种完了。通常这个工序由两人配合完成,一个年富力强的男人在前面用锄头挖坑,后面跟着一个农妇或小孩,负责撒种子和回填掩埋。播种一大片土地,常常是低着头、弯着腰,一排一排来回耕作。人在田里要站上大半个早晨,直起身的那一刻,感觉腰膝无比酸痛。抬头看去,天高地阔,田地从这一头到那一头,似乎没有尽头,一如贫穷单调的生活,看不到希望。那时候小孩如果不好好读书,大人在孩子跟着后面撒种子时常常教训说,看你学不学好?将来就在田里辛苦一辈子……播种一般在清晨很早的时候进行,早晨土壤里还有一点水分,要是等太阳出来了,撒下去的种子不易发芽成活。

玉米种子撒下去大约十天半月,一棵棵小小的玉米苗就会从土壤里冒出来。这时最需要的是预防各种害虫,它们会把刚刚冒出来的玉米苗啃个精光。土地承包到户后,田野里是一处处纵横交错的阡陌,每家每户的一亩三分地紧挨在一起。如果一户人家的田里玉米出苗太早,而旁边另外两家的玉米出苗晚,两边田里的害虫会爬到先出苗的田里为害,危害更甚。所以撒下玉米种子时田地相邻的几家,一般都会相约一起撒种子,出苗后几天内要及时喷洒农药,把害虫杀死。

当玉米苗长高一些,就要进入"取苗"阶段。当时撒种时怕有些种子发不了芽,一般是撒三四颗种子,结果就会出现一个坑里三四颗种子都发芽出苗的情况。这时就需要拔掉那些长势不好、或者茎叶看起来病泱泱的苗,只留下长势最好的一棵。再过几天,等留下的那棵苗根基再长稳固一些,再长高一些,就要拿锄头回到田里,先在一行行玉米苗旁边撒上化肥,再把两边的土壤挖刨起来护住一棵棵苗,这道程序我们老家叫做"加行"。加行完成后,一行行玉米苗之间形成一行行田垄,这些田垄在灌溉时就成了引水的沟渠。接下来看老天爷脸色,如果今年风调雨顺,田里就少灌溉几次。遇到年成不好,就要多次浇灌。

到玉米地长得越来越高,最后长得比人还高,出花,玉米秆半腰里会长出一个个苞谷,一般这时就到金秋十月了。那时天高气爽,到收获的季节,我记得那时的天空无比蔚蓝。趁着玉米苞谷还没长成熟、长老之前,去田里掰几个鲜嫩的苞谷,撕去外面包裹的绿叶,只留最里面最薄的一层。大锅里放上清水,把嫩玉米丢进去,不用加任何佐料,锅底下大火烧起来,水一滚,煮玉米的清香一阵阵飘散出来。掀开锅盖,抄起一根玉米,撕去那层包裹就啃起来,那滋味,绝不是现在街边卖的煮玉米可比。小时候没有什么零食吃,每年这个时候,鲜嫩的煮玉米可以吃个够。

水煮鲜玉米虽好吃,收玉米却是最辛苦、最受罪的工作。玉米地里一排排玉米长得比人高,身在其中遮天蔽日,那些旁逸斜出的玉米叶子,厚硬锋利,往往在人的胳膊上、脸上划出一道道细密的口子来。一出汗,伤口处被蛰得隐隐作痛。这些习惯了还算好,密不透风的玉米地里,各种密密麻麻的虫子附着在玉米上、叶子上,人一走过就乱飞,常常钻进头发里、鼻子里、眼睛里,让人坚于呼吸视听。终于把一个个苞谷掰下来,用大背篓背出来堆在地头,然后用人力拉的架子车拉回自家院里。留下田里的玉米秆子还要用短柄锄头连根挖起,一捆捆抱到地头,等晒干了可以拉回家当柴火烧。绿油油的玉米秆死沉死沉的,我小时候每次只能抱起一点点,然后慢慢挪到地头扔下,再回来抱。每次抱起一捆,就觉得眼前的地头无比遥远。

运回家里的苞谷,要迅速剥去外面包裹的绿叶,每一根玉米从顶部剥开,留下几片叶子翻到根部,然后一根根绑起来挂在屋檐下,远远看去,金灿灿一片。等过一两个月风吹日晒,苞谷晒干了,取下来剥下一颗颗玉米粒,装进麻袋装好,除了留一点自家吃食外,其余的全部卖掉。剥下的玉米粒可以磨成玉米面粉打搅团吃,还可以粉碎成大颗粒做玉米粥喝。说实话,吃惯了麦子面粉做成的面食,玉米加工成的面食真不好吃。不像麦子面那样细密顺滑,玉米面食有点粗糙,刮舌头。

玉米从耕种到收获到剥叶脱粒,每一茬工序都是繁重的体力劳动,比种麦子劳力繁重得多。但在号称沃野千里的关中平原,这是几百年来农人最常见的耕种方式。现在每次在街边看到煮玉米,我常常想到的不是煮玉米的鲜嫩香甜,而是家乡父老年复一年的辛苦劳作。

注: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属原版权方所有。

几张图

Twitter和Facebook都被挡在墙外,天朝网络只能YY一下。只能说,搜狐太强大了。
更强大的是Wordpress。刚刚在写博客时突然发现Wordpress非常智能,我的文字题目为“旧时记忆”,文章固定链接中居然自动生成“old-memories”。刚刚接触wp不久,是我孤陋寡闻了。



旧时记忆(一)

眼前是一处乡下的老屋子。三间低矮的厦子房,半米来高的红砖地基,红砖地基上立着一堵一堵夯打的土墙,雨水侵蚀下土墙越来越矮。一扇红油漆老式简易木门,一面被风雨常年侵蚀有些发黑的木窗格,一层被寒风吹破的劣等窗纸贴在木窗哗哗作响。这是大约十五年前我们老家的屋子。

这一刻,我意识到自己在梦里。

在梦里,我意识到是在做梦以后,发现眼前的风景又变了。仿佛我平常在机房剪辑片子时常用的一个剪辑特技,画面从左至右渐隐渐现,老屋一点点消失,新屋一点点出现。最后,老屋完全消失,眼前留下的是一处钢筋混凝土浇筑成的新屋子。墙体用灰色水泥抹平,贴上白色透亮的瓷砖,嵌上铝合金透明玻璃窗,装上作工讲究的蓝色烤漆防盗门。房子结构也从原来低矮的厦子房变成一层半的楼房。其实算两层,二层层高低一点,当阁楼用。

新屋子很好,却不是我梦中的家。

从二零零二年远离家乡到外地求学,至今已有近十年。大学期间还能每年寒暑假回老家住一个多月,那时老屋还在。后来参加工作,家仍在千里之外,每年只能春节前后回老家一个星期。老家房子翻新后,这些年住在新房子里的时间加起来不足两个月。对老家的感情,很多时候来自生于斯长于斯的老房子,而翻新后的新房子对我来说,相当陌生。每次梦回老家,梦里的都是多年前的老房子。

老屋似乎成为我梦中一个永恒的主题,我在老屋出生、长大,生活了近二十年。老屋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在我脑海里留下不可磨灭的记忆。每一堵土墙上的铅笔画,每一处铅笔画旁的裂缝,每一条裂缝中的老鼠窝,那时的我都记得清清楚楚。老屋最外面路边的土墙边没有大门,东边有一堵南北走向十几米长的土墙,土墙被雨水侵蚀得沟壑斑驳,墙头长着稀稀拉拉的荒草,墙角照不到阳光的地方雨后经常长出墨绿色的苔藓。

老屋的院子里种着几棵巨大的泡桐,夏天遮阳消暑,阳光从树叶间洒下来,留下斑驳的光点。知了在树上不停地聒噪,从树下经过时不时会被知了的尿撒一脸。秋天风一吹,落叶满地,我常常拿起大扫帚清扫院落。从屋后扫到屋前,扫完的地面干干净净,留下一条条漂亮的扫帚划痕。后来我们家跟叔叔家分家时,这些长势很好的泡桐全部砍伐分掉了。(未完待续)

有人间烟火的秋色最美

我要一所大房子,不必面朝大海,却有秋水长天。

林泉归隐

开往秋天的火车

背影

倒影

绿色的秋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终点站


廊桥遗梦

宝马雕车香满路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小舟从此逝,江海度余生。

文中所有图片均来自:有意思吧

原乡


      翻看了几篇十年砍柴《进城走了十八年:一个70后的乡村记忆》,越看越觉得这个书名取得有问题,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开始我还以为是讲述"一个乡下青年如何挤进大城市的奋斗励志故事",看了几篇才发现不是,这本书取名"离乡走了十八年"之类的才恰当。可能编辑和作者在讨论书名时考虑到宣传卖点,个人成长史太没吸引力了,于是将个人成长史提高到山乡巨变的家国史地位来讨论,所以才要用"进城"二字。其实全书看来,跟进城没有多大关系,也很少涉及所谓的城乡对比,就是十年砍柴十八岁前的乡村记忆。

      在"自序"和"后记"中,作者也配合宣传需要,将个人成长史提高到为乡村吟唱挽歌的地步,作出种种主题过度阐述,觉得自己作为七零后,见证了中国从乡村走向城市化的过程。其实真正的乡村一直存在着、变化着,并非完全消失。用一句老话说,中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各地发展变化并不平衡,十年砍柴也只是看到了自己家乡邵阳的巨变和传统乡村族群聚居、宗族家法的逐渐消失,却不知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还有更多的穷乡僻壤跟两千年前的秦汉没啥区别。这样说可能有点夸张,但对比现实,有些人活在21世纪的繁华城市,有些人跟几千年前的农耕时代的农夫没啥区别。这就是差距。从小处说,同样生活在大城市,有人夜夜笙歌、一掷千金,有人穷困潦倒,风餐露宿。贫富分化的两极,在心灵上造成的距离,跟古今千年之别没啥不同。

      一个时代的巨变,从长远看也是渐进式的,个人的见证永远只是一部分。社会结构大方向的转变,可能需要几代人的见证。即使是十年砍柴经历的巨变,也仅仅是乡村转变的一部分,从长远看,百年以上的转变才可能有巨变之感。而每个人站的立场不同,视线远近不同,对乡村转变的看法也是不同。七零后觉得自己经历了乡村社会千年来最大的转变,八零后还觉得自己经历了改革开放以后最大的转变呢,四零后、五零后还觉得自己经历了从封建、殖民时代以来最大的时代巨变呢。个人感同身受的巨变,从百年计、以千年计,都不过是历史潮流中的一小片浪花。倒是作者对南方乡村的童年记忆,点点滴滴,让我这个在北方乡村长大现在又生活在南方城市的人读来,倍觉温暖。

      此书最打动我的,是十年砍柴另一个理由,不是唱乡村挽歌,而是记录他曾经走过的路,让将来他的孩子知道他父亲是从哪里来的。不管千百年后乡村究竟变成怎样的乡村,世界变成怎样的世界,我从哪里来,我经历过怎样的一个时代,值得子孙后辈一阅。地理意义上的故乡消失了,而精神上的原乡,无论是生活在城市还是乡村,无论是生活在古代还是成长于现代,每个人都深藏于心底。

PS:强烈推荐王巍同学翻翻此书,作为十年砍柴的邵阳老乡,书中很多记忆他读来想必别有一番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