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煮玉米是小时候最好吃的东西之一。每年九月下,田里的玉米渐渐长成熟,趁着玉米苞谷未老熟之前,掰下来放在大铁锅里煮,大铁锅里水一滚开,新鲜玉米的清香飘散出来,一手捞起,抓在手里也不怕烫,就啃起来。香甜可口,吃完一根,唇齿留香。
煮玉米虽好吃,每年秋天收玉米的季节,却一点儿也不好玩。
每年芒种过后,从玉米种子在田里撒下去的那一刻,三四个月的辛苦劳作就要开始了。以前我们那里还没有玉米播种机,后来虽然有玉米播种机,但是很多农人既用不起,也不喜欢机器播种,机器撒下的种子不均匀,土地里有一片撒多了密了,有一片少了疏了,农人不满意,还是自己播种放心些。先用锄头在地里挖一个小坑,然后把几颗玉米种子撒进坑里,一只脚把挖坑挖出来的土一扫,轻轻覆在种子上,一粒玉米就算种完了。通常这个工序由两人配合完成,一个年富力强的男人在前面用锄头挖坑,后面跟着一个农妇或小孩,负责撒种子和回填掩埋。播种一大片土地,常常是低着头、弯着腰,一排一排来回耕作。人在田里要站上大半个早晨,直起身的那一刻,感觉腰膝无比酸痛。抬头看去,天高地阔,田地从这一头到那一头,似乎没有尽头,一如贫穷单调的生活,看不到希望。那时候小孩如果不好好读书,大人在孩子跟着后面撒种子时常常教训说,看你学不学好?将来就在田里辛苦一辈子……播种一般在清晨很早的时候进行,早晨土壤里还有一点水分,要是等太阳出来了,撒下去的种子不易发芽成活。
玉米种子撒下去大约十天半月,一棵棵小小的玉米苗就会从土壤里冒出来。这时最需要的是预防各种害虫,它们会把刚刚冒出来的玉米苗啃个精光。土地承包到户后,田野里是一处处纵横交错的阡陌,每家每户的一亩三分地紧挨在一起。如果一户人家的田里玉米出苗太早,而旁边另外两家的玉米出苗晚,两边田里的害虫会爬到先出苗的田里为害,危害更甚。所以撒下玉米种子时田地相邻的几家,一般都会相约一起撒种子,出苗后几天内要及时喷洒农药,把害虫杀死。
当玉米苗长高一些,就要进入"取苗"阶段。当时撒种时怕有些种子发不了芽,一般是撒三四颗种子,结果就会出现一个坑里三四颗种子都发芽出苗的情况。这时就需要拔掉那些长势不好、或者茎叶看起来病泱泱的苗,只留下长势最好的一棵。再过几天,等留下的那棵苗根基再长稳固一些,再长高一些,就要拿锄头回到田里,先在一行行玉米苗旁边撒上化肥,再把两边的土壤挖刨起来护住一棵棵苗,这道程序我们老家叫做"加行"。加行完成后,一行行玉米苗之间形成一行行田垄,这些田垄在灌溉时就成了引水的沟渠。接下来看老天爷脸色,如果今年风调雨顺,田里就少灌溉几次。遇到年成不好,就要多次浇灌。
到玉米地长得越来越高,最后长得比人还高,出花,玉米秆半腰里会长出一个个苞谷,一般这时就到金秋十月了。那时天高气爽,到收获的季节,我记得那时的天空无比蔚蓝。趁着玉米苞谷还没长成熟、长老之前,去田里掰几个鲜嫩的苞谷,撕去外面包裹的绿叶,只留最里面最薄的一层。大锅里放上清水,把嫩玉米丢进去,不用加任何佐料,锅底下大火烧起来,水一滚,煮玉米的清香一阵阵飘散出来。掀开锅盖,抄起一根玉米,撕去那层包裹就啃起来,那滋味,绝不是现在街边卖的煮玉米可比。小时候没有什么零食吃,每年这个时候,鲜嫩的煮玉米可以吃个够。
水煮鲜玉米虽好吃,收玉米却是最辛苦、最受罪的工作。玉米地里一排排玉米长得比人高,身在其中遮天蔽日,那些旁逸斜出的玉米叶子,厚硬锋利,往往在人的胳膊上、脸上划出一道道细密的口子来。一出汗,伤口处被蛰得隐隐作痛。这些习惯了还算好,密不透风的玉米地里,各种密密麻麻的虫子附着在玉米上、叶子上,人一走过就乱飞,常常钻进头发里、鼻子里、眼睛里,让人坚于呼吸视听。终于把一个个苞谷掰下来,用大背篓背出来堆在地头,然后用人力拉的架子车拉回自家院里。留下田里的玉米秆子还要用短柄锄头连根挖起,一捆捆抱到地头,等晒干了可以拉回家当柴火烧。绿油油的玉米秆死沉死沉的,我小时候每次只能抱起一点点,然后慢慢挪到地头扔下,再回来抱。每次抱起一捆,就觉得眼前的地头无比遥远。
运回家里的苞谷,要迅速剥去外面包裹的绿叶,每一根玉米从顶部剥开,留下几片叶子翻到根部,然后一根根绑起来挂在屋檐下,远远看去,金灿灿一片。等过一两个月风吹日晒,苞谷晒干了,取下来剥下一颗颗玉米粒,装进麻袋装好,除了留一点自家吃食外,其余的全部卖掉。剥下的玉米粒可以磨成玉米面粉打搅团吃,还可以粉碎成大颗粒做玉米粥喝。说实话,吃惯了麦子面粉做成的面食,玉米加工成的面食真不好吃。不像麦子面那样细密顺滑,玉米面食有点粗糙,刮舌头。
玉米从耕种到收获到剥叶脱粒,每一茬工序都是繁重的体力劳动,比种麦子劳力繁重得多。但在号称沃野千里的关中平原,这是几百年来农人最常见的耕种方式。现在每次在街边看到煮玉米,我常常想到的不是煮玉米的鲜嫩香甜,而是家乡父老年复一年的辛苦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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