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说一件发生在身边的偷情事件。有一位男同事,跟女友多年恋情终于要修成正果,男方却发生偷情。对方是跟这位同事在一个栏目的实习生,大概还是在校学生吧,暑假期间来电视台实习的。这位男同事性格温和,爱吃爱玩,在我眼里还是个贪玩的小男生,平常挺招女孩子喜欢,跟台里很多女同事关系都很好。然而这次,却越过了雷池,更为严重的是,那个女孩怀孕了。
那个实习女生在电视台虽然熟人不多,多方打听之下,还是得知男同事的女友在隔壁的卫视工作,就跑过去理论,让男同事跟正要结婚的女友分手。不用她说,出了这样的事,两人肯定是分手了。男同事在微博上认错,剃了一个光头明志,可惜这样还能挽回什么呢。他女友在卫视的同事朋友,到他微博上一片声讨,骂他,也骂那个破坏别人家庭的"小三"。而在我们台里,同事的朋友们,却口径一致地只是声讨那个暑期来实习的"小三",理由是你们两个偷情出事,何必去伤害人家的女友,她也是无辜的,这对她不公平。但是反过来想,这件事隐瞒下去,息事宁人,暑期结束后,实习女生回校,同事跟女友顺利结婚,难道这样就是对他女友公平吗?难道这样不是另外一种伤害吗?
很多女人在遇到这样的事情时都会失去理智的,伤害自己,也在伤害别人。况且实习女生还只是一个尚未毕业、走上社会的女学生。她不会像在俗世摸爬滚打多年的成年人那样,在决定公开这段矛盾的时候,还会去权衡利弊,考虑得失。她,是在不该玩的年龄玩了一个成年人游戏;而他,是在不该招惹的人群里招惹一个人。他们都好像很无辜,他们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陈奕迅也只能在歌声中唱出"太易动情"的罪名,而听歌者,千万别太当真。多年前,余杰说:多情是一把对准自己心窝的刀,伤的只能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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